索引号: 11420800MB0W32466T/2017-000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7-05-24
文 号: 荆漳管发〔2017〕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7-05-24
信息来源: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荆漳管发〔2017〕8号



漳河镇人民政府、双喜街道办事处,航空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绿色生态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新区相关办局,漳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金融机构,相关企业:

《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新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荆门市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新区管委会与荆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担保合作协议,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做好企业担保推荐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对象

1.注册地在漳河新区范围的各类企业(含各类专业合作社)。

2.通用航空、现代服务、现代农业产业链上的企业。

3.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

以上三条需同时满足。

新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优先推荐。

二、工作流程

1.有融资担保需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拟担保企业”)向新区金融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企业及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新区金融办对拟担保企业进行初审。

2.金融办初审合格后,通知拟贷款银行对企业进行调查,并反馈银行贷款意向。

3.拟贷款银行经调查有贷款意向的,由新区金融办通知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安排人员对拟担保企业进行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意见。

4.荆门中小担保公司经调查同意担保的,由新区金融办提请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由新区金融办向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出具《企业借款担保推荐函》;否则,不予推荐。

5.荆门中小担保公司经调查不同意担保的,拟担保企业因特殊原因亟需新区推荐担保的,由企业向联席会议召集人进行汇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由新区金融办向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出具《企业借款担保推荐函(单方推荐)》;否则,不予推荐。

三、担保费率

工业企业(含通用航空类企业)按1%收取担保费,非工业企业按2%收取。

四、反担保措施

经新区、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双方认可的拟担保企业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夫妻双方及成年子女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为主要反担保措施。(具体按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作银行

新区原则上只推荐在新区设立的县级支行和市级分行营业部的贷款担保业务。

六、风险控制

(一)额度控制

每家企业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专业合作社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分担代偿

1.新区推荐担保的企业出现贷款违约导致荆门中小担保公司代偿的,先由荆门中小担保公司代偿。

2.发生代偿后,新区与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按一定比例承担。双方共同认可的企业,新区与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按1:1承担;新区单方面推荐的企业,由新区全额承担。荆门中小担保公司代偿后20个工作日内新区财政向其支付由新区承担的代偿部分,或采取有效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续贷、重组、提供过桥资金等)化解风险。

3.发生代偿后,荆门中小担保公司通过及时处置反担保物等多种措施清偿代偿资金。

(三)不良控制

新区承担的担保贷款代偿额度达到1500万元的,新区停止推荐企业;并由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妥善化解不良贷款。

(四)负面清单

1.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犯罪记录或社会声名不佳的,不予担保推荐。

2.不对个人进行担保推荐。

3.出现代偿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再进行担保推荐。

4.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不予担保推荐。

5.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不予担保推荐,担保贷款到位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专业合作社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不予担保推荐,担保贷款到位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50%。

6.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在保企业,原则上不予推荐;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断保企业,断保1年内原则上不予推荐。

七、保障措施

新区成立企业担保推荐工作联席会议,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召集人,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任副召集人,新区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金融办)、财政局(经管局)、农办、经信局、旅游局、商务局、卫计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航空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新区金融办,负责日常事务。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审议议题实行票决制,审议担保推荐议题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推荐。

八、办理时限

1.拟贷款银行对企业进行调查并反馈银行贷款意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经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推荐担保的,新区金融办在1个工作日内,向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出具《企业借款担保推荐函》。

3.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接到新区金融办通知开展拟担保企业调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调查并向新区金融办书面反馈担保意见。荆门中小担保公司同意担保的,在1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出具担保函。

4.荆门中小担保公司接到新区金融办《企业借款担保推荐函(单方推荐)》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出具担保函。

九、本实施细则由新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单


附件1:

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张志勇  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吴庭贵  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马继华  航空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彭军华  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邹洋  新区经济发展办主任、发改局局长

李世文  新区财政局局长

任德泉  新区农办主任

却正炎  新区经管局局长

胡道江  新区经信局局长

郑玉琴  新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朱力平  新区商务局副局长

徐培琴 新区卫计局局长

周永龙  新区公安分局政委

曹锦洲  新区国税局局长

古立锋  新区地税局局长

叶  彬  新区工商分局局长

附件2:

漳河新区企业担保推荐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单

漳企保荐〔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借款用途


申请担保
    


拟借款银行


联席
会议
办公
室意

    建议担保额度:不超过    万元。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联席
会议
副召
集人
意见


联席
会议
召集
人意


联席
会议
审议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