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MB0W32466T/2024-00052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1-24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漳河新区综合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00:00信息来源: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漳河新综合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新区有关工作要求,综合本单位总体情况编制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紧紧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内容进行集中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发布等工作,确保更新准确及时,内容发布准确权威、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不断规范网站日常管理运维,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综合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隐私工作的通知》,在发布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反复审核,确保内容进行脱敏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各种关切。二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进一步提高服务工作水平。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水平需持续提升。

下年度改进举措:聚焦重点任务,全面公开信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性文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本年度无提案办理。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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